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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查新确认机构资质认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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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管理 按照“择优支持、动态管理”的原则,省标准化研究院统一管理全省的标准查新确认机构。 2.
资质认定 省标准化研究院对提出申请的标准信息服务机构进行资质认定,通过认定的机构获得市级标准查新确认单位铜牌,授权其在当地开展标准查新受理、初审咨询工作。 3.申请市级标准查新确认业务资质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: (1)
具有与标准查新范围相关的国内外标准文献信息服务能力; (2)
具备联机检索和互联网入网条件; (3)
有2名以上(含2名)熟悉标准查新业务的专职人员,一名查新员,一名审核员; (4)
有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; (5)
认定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; 4.申请查新确认业务资质的机构应当提交的评审材料: (1)
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; (2)
能够证明具有从事标准查新确认业务能力的相关材料; (3)
加入省标准查新确认专网入网证明; (4)
认定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; 5.组织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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